增值税改革情况
2019-01-08 09:17:37
时光飞逝,转眼间,2019年已悄然而至,与此同时,我国的税务机关的改革也正不断优化着,为了企业与经济的发展,如今出台了三项措施来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当然,在未来的日子里,税务部门还会不断优化,完善发展。
根据人民网提示,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介绍:在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中,降低增值税税率实现净减税1794亿元,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26万户。
其中原适用17%、11%税率的行业税率分别下调至16%、10%。如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普遍实现减税。
与此同时,增值税留抵退税共计1148亿元。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今年对国家重点鼓励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企业实施留抵退税,累计退还1148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享受留抵退税1061亿元,占92%。
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深度发力,减税效果叠加倍增,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回答说道)关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减免政策:
一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四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其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同时废止。
总而言之,因为税务的变革,我们的生活会更加的方便与快捷,企业与市场也会更密切相关。未来的日子还很长,让我们一起加油,冲向未来。